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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

喝酒?我强项啊

经过一番审讯,李国英盗窃团伙还算是配合,把该交代的全都交代了,只不过在盗窃河昌粮油储备库黄豆总数这一块儿,还是一口咬死了只偷了二百吨。

用李国英的话来说,警察大哥,你知道五百吨黄豆是什么概念吗?那叫八个运粮车皮还有富余,我们这伙人想要拿下最起码得人数再翻上一倍,就这二百吨我们还盯着往油厂运黄豆的车盯了整整两个月呢。

看在李国英认罪态度还算良好的份上,叶晨和柴检相信了他的供述,这种事情也不是要一定栽到他们头上,他们负责的就只是把人带回去交给市局,至于市局那边会怎么处理就与他们无关了。

案子审的差不多了,李国英一伙人被羁押在刑警队的铁笼子里,有专人看管。至于叶晨这边,仁城的这些同行热情的款待了他们。

叶晨打量了一眼刑警队长耿烨带来的这俩陪酒的家伙,只是一打眼就能够看得出是那种酒精考验的大酒包,他意味深长的笑了笑,对于耿烨的目的他多少猜到了一二。

白天在仁城市局审讯这些家伙的时候,当地电视台的记者都来了,仁城市局的局长主动向记者介绍,这是一起由仁城破获的特大粮食盗窃案。

叶晨没有主动去分辨什么,他倒是巴不得仁城警方这么做,因为这样把自己身上的雷就摘干净了,到时候真有人借着这件事儿找后账,这也找不到自己头上,谁破的案你找他去嘛,跟我说的着吗?我就只是协助办案的。

菜上的差不多了,耿烨给自己的手下使了个眼色,意思是让他们开始灌酒,这俩家伙也不含糊,给叶晨倒满后,自己端起三两的口杯,一口下去就是大半杯,还用话把叶晨给架在那里:

“秦局,您好不容易来一趟我们仁城,我敬您一杯,您意思意思就好,不用跟我一样。”

叶晨只是淡然一笑,褪去了自己的外套和毛衣,挂在了屋角的衣架上,回到座位端起了酒杯,直接一饮而尽,然后笑着说道:

“我这个人喝酒比较急,喝不了慢酒,我干了,你们随意。”

跟我玩灌酒这一套,你是在闹呢吧?别说老子身上有千杯不醉的buff,就算是没这技能,以叶晨很深的酒量,一两斤的北大荒下肚,那也是啥事儿都没有的好吗?

叶晨之所以褪去毛衣和外套,是因为不想在衣服上沾上太多的酒气。因为他虽然有技能,可是这喝下去的酒却做不得假的,酒精是要排出去的。

有的人喝酒走肝,就好像是肖庆东和柴检这样的,两杯酒下肚,这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;有的人喝酒走肾,就好像周法官,现在他的小脸煞白的。

至于叶晨就比较尿性了,他因为系统技能的加持,喝酒直接走的就是汗腺,只要是酒一下肚,不管是脑门上,亦或者是腋窝腿窝,再不就是脚掌,凡是能排汗的地方,纷纷都会出汗。

而且这汗可不是什么普通的汗,但凡是有个人在他旁边,轻轻用鼻子一闻,就能知道,这特么哪是汗啊,这分明就是高浓度的酒精嘛。

而且叶晨身上的酒味相比一起喝酒的这些人有所不同,酒是粮食精,在胃里过一遍,发酵这么一圈儿,这味道肯定都不怎么好闻,在叶晨这里就不存在这种烦恼,他是直接把酒中的精华直接给吸收了,至于酒精直接被排出体外。

叶晨小的时候,身体发了高烧,父母都会用白酒涂抹在他的身体上,这样可以迅速的把温度给降下去,对于红温的人来说,这种话滋味别提多舒服了。

叶晨在酒桌上又找到了当年的那种感觉,现在他浑身都舒爽得很,两只眼睛好似被点亮的灯泡,一点都看不出醉眼迷离的感觉。

至于灌他酒的这些仁城同事,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,看看酒桌上散落的那几个白酒瓶子就知道了,他们现在都已经到量了。

这几个人都没想到会碰上叶晨这么个牲口,他几乎是抬杯就见底,喝酒跟喝水似的轻松愉快,这可就要了他们的老命了,现在他们感觉酒已经喝到了嗓子眼,甚至都不敢低头,唯恐酒液从嘴里冒出来,这可就出乐子了。

刑警队长耿烨此时也已经有些傻眼,他之所以找人灌叶晨这伙人酒,为的就是把李国玉这伙人给留在仁城,独占这份功劳,现在貌似做不到啊。

正巧这时,出去解手的柴检冲着叶晨招了招手,说道:

“老秦,老秦,来一下,有你的电话,韩局找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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